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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鄂尔多斯市被查的官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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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12月18日,结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及相关部门通报,鄂尔多斯市被查的官员、曾在鄂尔多斯担任要职被查的官员,以及在鄂尔多斯接受审理的重磅落马官员共4人,具体信息如下:
1.  王莉霞:职位为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政府主席,虽为省级高官,但鄂尔多斯市委曾专门召开会议通报其被查事宜,籍贯辽宁建平。2025年8月22日,她被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截至12月18日,官方尚未公布其具体违纪违法细节,她此前已辞去自治区政府主席职务,其自治区人大代表资格也已终止。
2.  王阁:职位为中煤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籍贯无公开信息。2025年10月9日,赤峰市纪委监委通报其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纪委纪律审查和赤峰市监察委员会监察调查。值得一提的是,他曾在2017年因组织公款吃喝并违规报销费用,受到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此次被查的具体违纪违法情节暂未对外披露。
3.  王宜林:职位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原党组书记、董事长,籍贯江苏赣榆。2025年其受贿案在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并宣判,2月20日案件一审开庭,5月13日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300万元。经查,1996 - 2020年期间,他利用多个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职务调整、项目承揽、企业经营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3501万余元,此外还存在长期结交政治骗子并被其利用、对抗组织审查等问题。
4.  杜梓:职位为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曾担任鄂尔多斯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市长、市委书记等重要职务,籍贯无公开信息。2025年1月2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通报其涉嫌受贿一案已被提起公诉,检察机关指控其利用包括鄂尔多斯相关领导职务在内的多个职权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且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此前你咨询通辽市被查官员时提到他后续被判有期徒刑15年,其违纪违法行为也涵盖在鄂尔多斯任职期间的相关职权滥用行为。
此信息最后更新时间为:2025-12-18 2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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