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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2025年滨州市被查官员及违纪人员信息,按通报时间排序,所有人员籍贯均未公开,统一留空: 1. 张余良,无棣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局长,2024年9月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酒水、茶叶等礼品,2025年1月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发布机构:滨州市纪委监委。 2. 刘元凯,阳信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工作人员,2024年9月多次驾驶单位公车办理个人事务,2025年3月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发布机构:滨州市纪委监委。 3. 邓世银,(具体职务未详细通报,涉惠民县皂户李镇相关),2024年9月无公务情况下邀请镇财政所等工作人员聚餐并公款支付费用,2025年2月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发布机构:滨州市纪委监委。 4. 陈诚,无棣县国土空间规划中心原主任,严重违纪违法,2025年7月1日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发布机构:无棣县纪委监委。 5. 李方勇,惠民县李庄镇原教育党委书记、学区主任,2024年10月安排学区及学校7名工作人员违规聚餐并饮酒,2025年6月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发布机构:滨州市纪委监委。 6. 王展,博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主任,2025年1月违规收受辖区内企业负责人所送酒水、茶叶等礼品,2025年6月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发布机构:滨州市纪委监委。 7. 刘殿君,滨州市滨城区原二级调研员,涉嫌严重违纪违法,2025年7月9日接受滨州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发布机构:滨州市纪委监委。 8. 姚庆山,邹平市发展和改革局原四级调研员,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利用职权为他人职务晋升谋利并收受财物,违规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规划审批、验收等方面谋利并收巨额财物,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2025年8月20日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发布机构:邹平市纪委监委。 9. 谷春生,山东滨盛文旅体育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董事长,2013年至2025年多次违规收受企业负责人所送礼金、消费卡、酒水等,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2025年8月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发布机构:滨州市纪委监委。 10. 栾兴刚,滨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严重违纪违法,2025年9月9日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发布机构:山东省纪委监委。 11. 张德波,阳信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活动安排,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搞钱色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并收巨额财物,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2025年9月26日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发布机构:沾化区纪委监委(滨州市纪委监委指定管辖)。 12. 李同乐,博兴县农业农村局原党组书记,不落实巡察整改要求,违规收受礼金,在干部职务职级晋升中为他人谋利并收受财物,利用职务影响为近亲属在工程招投标和项目承揽方面谋私利,违规干预和插手项目承发包活动,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款项拨付和干部提拔等方面谋利并收巨额财物,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等,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2025年11月28日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发布机构:博兴县纪委监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