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现代中国十大男贪官贪污金额排行榜(按金额从高到低,均为人民币) 1. 余振东(约40亿元) 中国银行开平支行原行长余振东,1993-2001年伙同许超凡、许国俊,通过伪造单据等手段转移公款4.83亿美元(折合人民币约40亿元)至海外,用于购置资产、开设公司洗钱,造成巨额国有资产流失。2004年被引渡回国,因贪污罪、挪用公款罪获刑12年,涉案赃款逐步追缴,是跨境贪腐的典型案例。 2. 李建平(约20亿元) 呼和浩特经开区原党工委书记李建平,在职期间将管辖区域当作私人领地,伙同他人虚列项目、挪用公款、收受贿赂,侵吞国有资金14.37亿余元,受贿5.77亿余元,挪用公款10.55亿余元,总涉案约20亿元。他还勾结黑恶势力、赴境外赌博,严重破坏当地经济与政治生态。2024年二审维持死刑判决,正依法报请最高法核准,是近年公开涉案金额极高的厅级贪官案例。 3. 赖小民(17.88亿元) 中国华融原董事长赖小民,2008-2018年利用金融审批权疯狂敛财,受贿17.88亿余元,另贪污公款2513万余元,单笔最高受贿达6亿元。他在多地购房产藏赃款,还存在重婚行为,贪腐持续至十八大后,严重危害国家金融安全。2021年1月被执行死刑,是金融领域反腐的标志性案件。 4. 张中生(11.7亿元) 山西省吕梁市原副市长张中生,2003年任职后掌控当地煤炭、钢铁等核心产业,17年间通过干预审批、索要“进贡”等受贿超11.7亿元,单笔最高达2亿元,构建庞大保护伞。2014年退休后被查处,2021年因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死缓,后减为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5. 白天辉(11.08亿元) 中国华融国际原总经理白天辉,2014-2018年利用项目收购、融资等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11.08亿元,每天非法收入近75万元。其犯罪情节特别严重,2025年12月经最高法核准被执行死刑,是继赖小民后金融领域又一被执行死刑的贪腐分子。 6. 赵正永(7.17亿元) 陕西省委原书记赵正永,任职期间违规插手工程建设、土地出让等,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财物7.17亿元。他还隐瞒个人事项、搞政治攀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2020年因受贿罪被判死缓,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涉案赃款全部追缴,彰显对“一把手”贪腐的零容忍。 7. 邢云(4.49亿元) 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邢云,长期在内蒙古任职,利用职权在矿产开发、工程承揽、职务调整等方面为他人谋利,非法收受财物4.49亿元,形成庞大利益输送网络。2019年因受贿罪被判死缓,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是地方政商勾结贪腐的典型。 8. 陈树隆(2.7亿元) 安徽省委原常委、副省长陈树隆,1994-2016年利用国债管理、政府任职等便利,在企业发展、项目开发上为他人谋利,受贿2.758亿余元,还滥用职权致国家财政损失29亿余元,内幕交易获利1.37亿余元。2019年因受贿罪、内幕交易罪等数罪并罚获无期徒刑,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9. 白恩培(2.46亿元) 云南省委原书记白恩培,任职期间为他人在房地产、矿产开发等领域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其妻非法收受财物2.46亿元,另有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他大搞权钱交易,破坏云南政治生态与发展环境。2016年被判死缓,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是终身监禁制度实施后的首个案例。 10. 周永康(1.29亿元) 中央政法委原书记周永康,利用公安部部长、政法委书记等职务便利,为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职务晋升等方面谋利,非法收受财物1.29亿元,还滥用职权造成严重后果。2015年因受贿罪、滥用职权罪等获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彰显反腐无禁区的决心。 此信息最后更新时间为:2025-12-25 23: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