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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艳萍,女,1958年6月16日出生于湖南省茶陵县,汉族,大专文化,曾任湖南省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副总经理。 1976年,蒋艳萍来到湖南省茶陵县农村插队落户。1977年,蒋艳萍到湘潭某厂当工人。1978年9月,她考入湖南财经学院。1982年,蒋艳萍调往长沙,在湖南省建工集团六公司下属碧波商场任仓库保管员。1984年,蒋艳萍被任命为碧波商场经理。1990年,蒋艳萍被提拔为副处级的省建六公司劳服公司经理。1995至1999年,蒋艳萍担任湖南省第六工程公司劳动服务公司经理、湖南省第六工程公司副经理、党委书记和湖南省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副总经理。1999年8月7日,蒋艳萍因涉嫌受贿被刑事拘留。同年8月21日,被逮捕。2001年7月,蒋艳萍被长沙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之后,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二审审查终结,判处蒋艳萍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03年2月28日,蒋艳萍被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00万元,与其所犯贪污罪、介绍贿赂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时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00万元。同年3月7日,蒋艳萍被押解到湖南省女子监狱服刑。2003年10月,蒋艳萍因多次到湖南省、市党政机关等单位现身说法,改造表现突出,由原判死缓减为无期徒刑。2005年10月,蒋艳萍由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18年。2012年,蒋艳萍被批准保外就医。2014年,被重新收监。 据检察机关查证,至案发时,被蒋艳萍的性贿赂击倒的各级干部就达40多人。金钱与美色就像星星和月亮,相伴相随。性贿赂不仅助蒋艳萍官场发迹,还助她疯狂聚敛了巨额财产。为收受贿赂,蒋艳萍肆无忌惮,简直到了不择手段的地步。几年时间,她疯狂聚敛1000多万元的横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