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仇珂静,女,1969年12月生,苗族,湖南城步人,1990年7月参加工作,1995年12月入党,邵阳师专英语专业毕业。曾任湖南省邵阳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2025年11月,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行贿罪对仇珂静作出逮捕决定。 人物履历 1987.09--1990.07 邵阳师范专科学校英语科英语专业学习 1990.07--1991.01 共青团邵阳市委驻绥宁县武阳镇社教队队员 1991.01--1995.11 共青团邵阳市委干部(其间:1992.07--1994.12 中央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函授本科毕业;1992.11--1995.04 挂任邵阳市东区沙子坡居委会副主任) 1995.11--1998.11 共青团邵阳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其间:1996.06--1998.06 中国人民大学区域经济研究所研究生课程班区域经济专业学习) 1998.11--1999.06 共青团邵阳市委青农部副部长、主任科员 1999.06--1999.11 共青团邵阳市委青农部部长 1999.11--2003.05 共青团邵阳市委组宣部部长 2003.05--2007.11 邵阳市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其间:2005.06--2005.12 挂职任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区长助理) 2007.11--2008.06 邵阳市旅游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2008.06--2009.12 邵阳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主任 2009.12--2012.11 邵阳市北塔区委副书记(正处级),湖南邵阳经济开发区工委副书记(兼) 2012.11--2012.12 邵阳市北塔区委副书记、区长,湖南邵阳经济开发区工委副书记(兼) 2012.12--2017.06 邵阳市北塔区委副书记、区长,湖南邵阳经济开发区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兼) 2017.06--2017.08 邵阳市北塔区委书记,区人民政府区长 2017.08--2020.01 邵阳市北塔区委书记 2020.01--2020.04 邵阳市北塔区委书记、一级调研员 2020.04--2020.09 邵阳市北塔区委书记、二级巡视员 2020.09-2020.12 邵阳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北塔区委书记 2020.12--2021.09 邵阳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2021.09-- 邵阳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担任职务 邵阳市第十七届人大代表(2025年6月代表资格终止) 人物事件 主动投案 2025年5月8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据湖南省纪委监委消息:湖南省邵阳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仇珂静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向组织交代问题,接受湖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免去职务 2025年6月26日,邵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决定免去仇珂静的邵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2025年6月26日,邵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0号):双清区人大常委会决定罢免仇珂静邵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根据代表法的有关规定,仇珂静的邵阳市第十七届人大代表资格终止。 依法双开 2025年11月消息:日前,经湖南省委批准,湖南省纪委监委对邵阳市委原常委、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长仇珂静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仇珂静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送礼金,长期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住房,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娱乐活动安排;组织原则缺失,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跑官买官;廉洁底线失守,违规为亲友在工程承揽方面谋取利益,利用职权将应当由本人、配偶个人支付的费用由他人支付;家风不正,对子女失管失教;大搞权钱交易,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巨额财物;为谋取个人职务晋升,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 仇珂静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行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湖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湖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仇珂静开除党籍处分,终止其邵阳市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资格;由湖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决定逮捕 2025年11月,湖南省邵阳市委原常委、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长仇珂静(副厅级)涉嫌受贿、行贿一案,由湖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行贿罪对仇珂静作出逮捕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