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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振东,广东开平人,原中国银行广东开平支行行长。1982年进入开平支行工作,历任信贷部副部长、部长,后升任副行长、行长。1993年至2001年间,伙同许超凡、许国俊等人通过虚假贷款等方式贪污公款折合人民币9亿余元,挪用公款折合人民币14亿余元,涉案资金转移至香港用于投资、赌博及洗钱。 2001年10月中国银行发现账目亏空4.83亿美元后,余振东等人潜逃美国。2002年12月在洛杉矶被捕,2004年4月自愿回国受审,成为中美建交后首例由美方押送移交的中方外逃经济犯罪嫌疑人。2006年3月以贪污罪、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0万元,因自首情节获从轻处罚,2013年4月刑满释放。同案主犯许超凡、许国俊分别于2021年、2023年被判处无期徒刑。 余振东生平:从银行行长到跨境巨贪的堕落轨迹 余振东,男,1963年出生于广东开平市一个普通教师家庭,父母对教育的重视让他得以接受系统培养。中国银行广东开平支行原行长。 1978年,他凭借优异的成绩考入大学攻读金融相关专业,为日后跻身金融行业奠定了知识基础。作为中国金融史上标志性的跨境贪腐案主犯,余振东的人生轨迹从勤奋肯干的银行骨干,一步步滑向挪用公款40余亿元的犯罪深渊,其外逃与引渡历程更是开创了中美司法合作追逃的先河,成为反腐败国际协作的经典案例。 1982年,大学毕业的余振东顺利入职中国银行开平支行,正式开启了他的金融职业生涯。初入职场的他从最底层的普通职员做起,凭借扎实的专业功底和勤恳的工作态度,很快在同事中脱颖而出。他对银行业务流程钻研透彻,无论是信贷审批、资金结算还是客户服务,都能处理得井井有条,深得领导赏识与同事认可。在那个银行业务逐步发展的年代,余振东的业务能力成为他晋升的重要资本,短短十余年时间,他便完成了从基层职员到管理阶层的跨越,先后升任信贷部副部长、部长,随后又晋升为开平支行副行长。 1994年,余振东迎来职业生涯的巅峰,接任中国银行开平支行行长一职。彼时的开平支行作为中国银行在地方的重要分支机构,掌控着大量的企业信贷、资金流转等核心业务,手握资金调配大权的余振东,成为当地企业竞相结交的对象。在任初期,他也曾展现出较强的管理能力,推动支行业绩稳步增长,多次获得上级单位的表彰。然而,随着权力的不断扩大和外界诱惑的持续冲击,余振东内心的贪念逐渐滋生。他发现银行内部资金管理存在诸多漏洞,尤其是跨境资金监管的薄弱环节,让他萌生了利用职务便利谋取私利的想法。而这一想法,也很快与前任行长许超凡、后任行长许国俊不谋而合,三人最终结成贪腐团伙,开启了长达八年的疯狂敛财之路。 1993年起,余振东便与许超凡、许国俊开始密谋转移银行资金。他们精心设计了一套隐蔽的作案流程,首先在香港注册了潭江实业公司、友协贸易有限公司等多家空壳企业,将这些公司作为转移资金的“中转站”和“洗钱工具”。随后,三人利用行长的审批职权,通过伪造贷款合同、编造虚假投资项目、开具不实银行单据等方式,以“合法贷款”“项目投资”的名义,将开平支行的巨额资金分批划转至空壳公司账户。为了掩盖罪行,他们还专门伪造银行对账单、财务报表等资料,在上级银行的常规审计中多次蒙混过关。 在1993年至2001年的八年时间里,三人通过上述手段,累计贪污、挪用公款折合美元高达4.83亿元(按当时汇率换算约合人民币40余亿元)。这些巨额赃款被他们肆意挥霍和非法处置:一部分用于在香港购置豪华房产、奢侈品;一部分投入外汇、股票市场进行投机炒作;更有大量资金被带入美国拉斯维加斯的赌场,在纸醉金迷的豪赌中消耗殆尽。据司法机关后续查证,三人共贪污公款美元6221.73万余元、港币3.63亿余元、德国马克146.1万余元,挪用公款人民币3.55亿余元、港币2000万元、美元1.26亿余元,涉案金额之巨,堪称当时中国银行史上最大的贪污案。 纸终究包不住火。2001年10月,中国银行启动全国计算机联网监控系统升级工作,将全国1040个电脑中心整合为33个,实现了对全国分支机构资金流动的实时监控。系统上线后,总行很快发现开平支行的账目存在4.83亿美元的巨额资金缺口,这一惊人发现立即引发高度警觉,工作人员经多次核查确认后,迅速锁定涉案单位为开平支行,余振东、许超凡、许国俊三人成为重点怀疑对象。 得知东窗事发后,三人惊慌失措,立即启动早已准备好的外逃计划。2001年10月13日,在案件正式曝光前,他们携带伪造的护照从香港仓皇出逃,先抵达加拿大温哥华,随后迅速转至美国洛杉矶,最终落脚于拉斯维加斯。抵达美国后,他们住进豪华赌场酒店,试图继续通过赌博洗钱,将非法所得“合法化”。但他们的逃亡之路并未如预想中顺利,2001年11月,中国公安部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对三人发布红色通缉令,同时冻结了他们在境内外的相关银行账户,切断了其资金来源。 为了将三名主犯绳之以法,中央纪委牵头成立了由最高法、最高检、外交部、公安部、司法部等多部门组成的专案组,专门协调中美司法机关开展联合调查。在中方的积极推动下,美国司法机关对三人展开追捕。2002年12月17日,美国内华达州联邦检察官办公室签发逮捕令,以签证欺诈、非法入境等罪名追捕余振东。两天后,余振东在洛杉矶街头被美国警方抓获。2004年2月,美国拉斯维加斯联邦法院对余振东进行审理,以非法入境、非法移民及洗钱三项罪名判处其144个月监禁。 值得注意的是,当时中美尚未签订正式的引渡条约,为了让余振东回国接受法律制裁,中美司法机关经过多轮谈判,达成了辩诉交易协议。余振东同意自愿回国受审,中方则承诺对其刑期不超过12年,且服刑期间给予公正待遇。2004年4月16日,美方按照协议将余振东驱逐出境,并由两名美国执法人员亲自押送至中国北京。这一事件成为中美建交以来,第一例经过美国国内严格法律程序、并由美方执法人员押送至中国的重大经济犯罪嫌疑人遣返案例,为后续中美反腐败司法合作积累了宝贵经验。 2004年4月17日,余振东被广东省检察机关正式批准逮捕。经过一年多的细致侦查,2005年1月3日,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将案件移送江门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同年8月16日,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余振东涉嫌贪污、挪用公款案。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大量伪造的合同、单据、银行账目等证据,清晰还原了余振东的犯罪事实。余振东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2006年3月31日,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余振东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0万元;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0万元。法院同时明确,余振东的刑期从其2004年4月回国之日起计算。判决作出后,余振东没有提出上诉,坦然接受了法律的制裁。 在服刑期间,余振东遵守监狱管理规定,积极配合改造。由于其认罪态度较好,且具有主动回国受审的自首情节,未被发现有违反监规的行为。2013年4月15日,余振东服刑期满,正式刑满释放,重获自由。相较于同案犯许超凡、许国俊的结局,余振东因主动配合回国受审获得了较轻的刑罚,许超凡2018年自愿回国后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而许国俊2021年被强制遣返回国后,因拒不配合、顽抗到底被判处无期徒刑。 余振东的一生,是从励志青年到腐败分子的悲剧一生。他凭借自身努力跻身金融行业核心岗位,却在权力与利益的诱惑中迷失自我,最终沦为阶下囚。而他参与的开平中行贪腐案,也暴露了当时银行业资金管理、内部监管等方面的严重漏洞。案发后,中国银行全面整改,收紧基层支行权力,升级电子监控系统,切断跨境资金直接划转渠道,推动银行业监管体系不断完善。同时,该案作为中美反腐败司法合作的标志性案例,不仅震慑了境外在逃腐败分子,更彰显了中国反腐败的坚定决心和国际追逃追赃的强大能力,为全球反腐败协作提供了重要实践样本。余振东的堕落轨迹,至今仍为公职人员和金融从业者敲响着廉洁自律的警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