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  注册

刘衡


刘衡清 广东惠州市博罗县人物

刘衡,字廉舫,江西南丰副贡,于1818年(清嘉庆二十三年)由教习升任博罗知县。刘自奉节俭,真心实意地做好本职工作。他一到任便深入进行调查研究,凡是群众的喜怒哀乐,风土利弊,都以家事看待。平时把钲(编者按:钲,形似钟而狭长,有长柄可执,击之则鸣,一名丁宁)悬挂于堂上,等待诉讼的人敲击;刘一听到钲声,随即坐堂讯问。判断公正清明,不留尾巴。如果出外调查核实案件,随从的人都自己准备途中所需供给,绝不打扰当地群众。政务上推行保甲制,设义仓,重建养济院,让百姓休养生息。在任数年,群众佩服其身教重于言教。著述有《庸吏庸言》、《读律心得》等。

来源:博罗县地方志办公室

  同名人物:刘衡

  • 刘靖 (1925~2016)此信息最后更新时间为:1970-1-1 08:00
  • 上一篇:廖售下一篇:聂济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国少将
    落马官员
    中国科学院院士
    杰出的人民教育家
    清朝杰出的抗倭将领
    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委书记,区政府党组书记、区长,区人武部党委第一书记
    中国作家
    中国工程院院士
    第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委员
    刘宋王朝的第三位皇帝
    中国内地影视演员
    西汉第三位皇帝
    黄花岗七十二烈士
    革命烈士
    革命烈士
    南北朝公元504年-535年
    广东惠州市博罗县人物
    公元1946年-1979年,革命烈士
    广东惠州市博罗县人物
    广东惠州市博罗县人物
    公元1881年-1954年
    广东惠州市博罗县人物
    明公元1489年-1562年
    广东惠州市博罗县人物
    明公元1409年-1474年
    广东惠州市博罗县人物
    公元1878年-1925年
    广东惠州市博罗县人物
    公元1878年-1923年
    广东惠州市博罗县人物
    公元1888年-1979年
    广东惠州市博罗县人物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