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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曦,女,汉族,1964年11月生,河北张家口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8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6年7月进入中国建设银行,历任信贷管理部技改处、能源交通处、公司业务部副总经理(2003年8月-2005年5月)、集团客户部副总经理(2005年5月-2006年11月)、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2006年11月-2013年2月)、投资银行部总经理(2013年2月-2015年2月)、资产管理部(投资银行部)总经理(2015年2月-2016年1月)、机构业务部总经理(2016年1月-2018年7月)等职。2018年7月辞职后,同年8月加入泰禾集团任执行副总裁,分管资金部 。 其在建行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泰禾集团进入某国有商业银行特定客户名单提供帮助,于2016年1月至2018年7月收受黄其森实际控制公司以"安家费"名义给予的3000万元,并签订年薪1000万元的劳动合同,累计收受财物4600余万元。2022年3月因涉嫌违纪被带走协助调查 ,同年5月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建行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和吉林省监委监察调查,同年11月被开除党籍,通报披露其在职时"提前筑巢"为信贷客户谋利,离职后通过"银企旋转门"进行"权力变现" 。2023年1月因涉嫌受贿罪被白城市检察院提起公诉,同年被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四百万元。2025年11月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该案被列为最高法、最高检金融领域职务犯罪典型案例。 原建设银行机构业务部总经理黄曦生平介绍 黄曦,女,汉族,1964年11月出生,河北张家口人,在职研究生学历,曾任中国建设银行机构业务部总经理、泰禾集团执行副总裁,是金融领域“旋转门”腐败案的典型涉案人物。其人生轨迹以32年建行职业生涯为核心,最终因突破廉洁底线、触碰法律红线,落得身陷囹圄的结局,令人唏嘘。 1986年7月,22岁的黄曦正式开启职业生涯,入职中国建设银行,自此与这家国有大行结下了长达32年的羁绊。入职初期,她先后在建设银行信贷管理部多个核心岗位历练,涵盖技改处、能源交通处、分行管理二处、业务综合处等关键部门,还曾在信贷管理委员会、公司业务部中小企业业务管理中心任职。这一阶段的基层历练,让她全面熟悉了银行信贷审批、客户管理、业务统筹等核心流程,为后续的职业晋升积累了扎实的业务基础和丰富的行业经验。 凭借多年的业务积淀与工作表现,黄曦的职业晋升之路稳步推进。2003年8月,她迎来职业生涯的重要突破,升任建设银行公司业务部副总经理,正式跻身管理阶层,此时的她年仅39岁,成为当时银行系统内颇具潜力的中青年骨干。此后,她在建设银行核心业务板块持续深耕,2005年5月调任集团客户部(营业部)副总经理,2006年11月转任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2013年2月升任投资银行部总经理,2015年2月再任资产管理部(投资银行部)总经理。在这一系列岗位变动中,她全面掌控了银行公司业务、集团客户服务、投资银行、资产管理等关键领域的核心权力,成为建设银行体系内手握金融资源配置大权的重要人物。 2016年1月,黄曦升任建设银行机构业务部总经理,达到职业巅峰。这一岗位手握国有大行金融资源配置的关键权力,负责统筹机构客户合作、信贷准入等核心业务,对房地产、大型企业等领域的融资合作具有重要话语权。此时的她已在建行深耕30年,从基层职员成长为总行核心部门负责人,这样的职业履历本应成为行业标杆,然而,临近退休的她却在权力与利益的诱惑下迷失了方向。 2016年至2018年7月担任机构业务部总经理期间,黄曦利用职务便利,为泰禾集团董事长黄其森实际控制的企业提供关键帮助,助力其进入建设银行特定客户名单,获取信贷准入便利。彼时泰禾集团正处于激进扩张阶段,2017年全年拿地超552亿元,亟需国有大行的资金“输血”,黄曦的助力对泰禾而言至关重要。双方暗中达成利益约定:由泰禾先支付“安家费”,待黄曦离职后入职泰禾,再以高额薪酬、奖金的形式兑现剩余利益,形成了“在职铺路、离职变现”的权钱交易模式。 2018年3月,黄曦收受泰禾集团3000万元“安家费”后,向建设银行递交辞职报告,同年7月正式离职,8月便入职泰禾集团担任执行副总裁,分管资金部,约定年薪500万元、奖金500万元,年薪总额高达1000万元。入职后,她继续发挥自身在银行系统的资源优势,推动泰禾集团与建设银行福建分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为泰禾争取到100亿元综合融资方案,进一步巩固了双方的利益捆绑关系。然而,泰禾集团的激进扩张并未持续太久,2020年7月,其资金链彻底断裂,发生实质性债务违约,这场权钱交易的泡沫随之破裂。 2022年3月,泰禾集团公告董事长黄其森被协助调查,同月,黄曦未领完的1011万元薪酬被停止发放;5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建设银行纪检监察组宣布对黄曦立案审查,其违纪违法问题正式败露。经查,截至2022年3月,黄曦累计收受泰禾集团以“安家费”“工资”“奖金”等名义给予的财物4268万余元,另非法收受他人财物333万余元,受贿总额达5301万元。2022年11月,黄曦被开除党籍,违纪违法所得被依法收缴,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2025年11月,法院最终以受贿罪判处黄曦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400万元。黄曦提出上诉后,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这起案件被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列为金融职务犯罪典型案例,成为揭露金融与地产领域“旋转门”腐败的典型样本。从国有大行核心高管到阶下囚,黄曦的人生转折令人警醒,她用32年职业生涯积累的声誉与地位,换取短暂的利益满足,最终不仅葬送了个人前程,也损害了金融市场秩序与公众信任,其经历成为金融领域廉洁从业的深刻反面教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