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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兴(生卒年不详),字少赣,开封(今属河南)人,与其子郑众,世称“先郑”。中国东汉经学家、儒学家。 郑兴年少时学《公羊春秋》,后从博士金子严习《左氏传》。王莽天凤(14年-19年)年间,刘歆欣赏郑兴之学,使撰条例、章句、传诂,及校三统历。更始元年(23年),更始丞相李松占据长安,任命郑兴为丞相府长史,升谏议大夫、凉州刺史。后凉州兵乱,郑兴西归隗嚣,为祭酒。汉光武帝建武六年(30年),郑兴东归故乡。后经杜林举荐,为太中大夫,人称郑大夫。又于西州得漆书《古文尚书》一卷,郑兴、卫宏等传诵,于是古文遂行。但因郑兴不信图谶,故不受汉光武帝重用。郑兴晚年客授阌乡,三公几次请其做官不肯应,卒于家中。 郑兴擅长历算,喜好古学,尤其对《左氏》《周官》有研究,东汉研究《左氏》的人多半出自郑兴的流派,与当时另一个经学家贾逵合称郑贾,形成郑贾之学。 记载 据记载,孝子郑兴,自幼很有志向,终日勤劳耕作,侍奉父母,但家境贫寒。父亲去世后,郑兴守孝3年。母亲久病不愈,郑兴服侍床前,从不解衣,不离母亲半步。母亲想吃肉丸汤,郑兴因无钱买肉,于是割下自己的肉煮汤奉母。此事传开后,人人都为郑兴的孝道所感动。“割股奉亲,乃世乏奇事!”。 在清乾隆《孝义县志》中有这样的记载:“因邑人郑兴孝行闻于朝,遂改名孝义。事见唐李吉甫《元和郡国志》。” 又一记载 :“今之孝义,唐初为永安县。时永安堡村民郑兴,耕作奉母。母久病,郑兴乃割股为羹以进母,母病始愈。贞观元年(公元627年)知县报于朝,唐太宗李世民诏改永安为孝义。铭曰:郑兴立本,割股奉亲。明君重德,孝诏古今。富民强市,羽翼乾坤”。 事件影响 郑兴的孝举感动了一代又一代的人民,所以在孝义市市政府门前有两座大型高粱红花岗岩雕塑,其中一座即为“割股奉母”(另一座为“义虎救樵夫”);此外,在今大孝堡乡村口写着“郑兴故里,孝德为本”以此展现孝义的“孝文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