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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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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羽明 陕西汉中南郑县人物

张羽 字伯翔,本县人。明弘治十二年(1499)考中进士,初任传谕圣旨的行人官。正德初年,宦官刘瑾(兴平县人)以同乡笼络张羽,羽因不与为伍而受到压制。五年(1510),刘瑾谋反事败被杀,羽才升任考察山东吏治的御史。当时有个县官以权谋私,为害地方,并借故友关系求张羽向上说情,妄图升官。张羽立即奏请皇帝将其革职并问罪。武宗游猎山东时,劳民伤财以尽其乐,他极力劝止,武宗不听,将他贬为广平知府。张羽上任后,创立漳州书院,授徒教民,革新风习,筑堰修渠,开田万顷,发展生产。后在惩办一个草菅人命的大官时,被其家属收买的当朝权贵朱宁诬陷下狱,不久得到平反,转任河间知府。武宗南下狩猎时,各地方官都纷纷敛财供奉,借机中饱。只有他用官府余钱办理迎送事,不累民。百姓赞颂说:“张府主清如水,明如镜,平如秤!”后来,张羽升任山西布政使。当时因巡抚不恤军士,引起众军作乱。他不顾个人安危,奋然入乱军中,向乱军晓以利害,并对一些具体事情做了妥善处理。众军服其公正,作乱遂息。后转任江西廉访使,考核官吏勤惰,劾处了一批不称职的官员。嘉靖初年,他任贵州布政使,清结了历年积压的大批民事案件。对于地方官隐匿公金不报事,也逐一做了清查与处理,令其悉数造册交公。后又出任山西大理寺卿,复查核办冤案,释放无罪百姓数百人。此后,张羽调任工部侍郎,主持扩修国学、建筑皇陵等工程,不但造型奇特,壮丽完固,还节约大量白银,受到朝廷嘉奖。张羽为官30年持正不阿,清贫如洗。死后,他的名字被列入“当朝卿贤祠”。

  同名人物:张羽此信息最后更新时间为:2026-3-25 2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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