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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标


李标明公元1528年-1644年,明朝首辅 河北石家庄市高邑县人物

李标(1528-1644),男,本县李家庄村人。

1607年(明万历三十五年)会试中进士,授翰林院庶吉士;1610年(明万历三十八年)授翰林院检讨(从七品);1612年(明万历四十年)任太子府属官,右春坊右赞善;1620年(明万历四十八年)为詹事府少詹事(正四品),八月改为泰昌元年;1621年(天启元年)任礼部右侍郎,协理詹事府(从二品);1625年(天启三年)因师同高邑-星,列“东林同志录”中,避党派斗争,引病归里;1627年(天启七年)庄烈帝朱由检(崇祯)即位,十一月拜礼部尚书兼东阁大学士;1630年(崇祯三年)韩旷退,李标复为首辅,累加少保、太子太保、武英殿大学士,五次上疏归里;1638年(崇祯十一年)告老还乡;1644年(崇祯十七年顺治元年)十二月五日戍时病逝,享年62岁。

万历三十五年,25岁的李标中进士,入翰林院,开始在朝为官,到万历末天启初,李标官职低微,天启中,才任礼部右侍郎,从二品。

明天启年间,正是阉党权盛之时,李标中立无党,反对朝内无休止的党派斗争,他不依附阉党,也不加入东林,明史说“标等不得其志”隐居归里。

崇祯皇帝即位后,召回许多归乡老臣,其中就有李标,在除掉魏忠贤阉党后定逆案时,皇上又把这项重要工作交给李标等臣处理。在定逆案中,李标的态度是沉着、慎重、负责,不搞打击一大片。他顶着皇上的压力,保护了朝内一批大臣。李标不搞阿谀奉承,不去迎奉皇上,不怕丢官,每逢遇到朝臣同僚被诬,受-时,总有李标站出来为其力辩,而不去看皇上的脸色行事。

李标敢直言上疏,指出皇上的缺点,他曾劝皇上,“以宽政、德政立天下,圣明的君主应明辨是非,分清忠0,君不能以党疑臣”等。可见李标是一个敢说实话、真话、不隐瞒观点、敢于直言谏君的人。

  李标相关明朝内阁首辅1630年 崇祯三年正月进 三月致仕

  同年(公元1528年)出生的名人:朱宙栐此信息最后更新时间为:2026-3-23 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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