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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静兰


国家级非遗 文化传承 艺术保护 民间文化

刘静兰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出生年份:1955
遗产项目:剪纸(包头剪纸)
地  区: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

在中华大地广袤的文化土壤中,非物质文化遗产是祖先智慧与创造力的结晶。刘静兰,正是这份宝贵遗产的守护者之一。

刘静兰:剪纸(包头剪纸)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

刘静兰,出生于1955年,来自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是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剪纸(包头剪纸)"的代表性传承人,入选第4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名单。

基本信息

姓名:刘静兰
出生年份:1955年
申报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
传承批次:第4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
传承项目:剪纸(包头剪纸)

传承人简介

刘静兰长期致力于剪纸(包头剪纸)这一传统文化艺术的保护、传承和弘扬工作。通过多年的实践与积累,他(她)掌握了剪纸(包头剪纸)的精湛技艺,为中华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做出了重要贡献。

作为第4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刘静兰承担着传承这一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使命,通过教学、演出、展示等多种方式积极开展传承工作,为下一代培养了众多优秀传承人才。

传承项目介绍

剪纸(包头剪纸)是中国优秀的传统文化艺术形式,具有悠久的历史和深厚的文化内涵。作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它凝聚了中华民族的智慧与创造力,对于维护文化多样性、增强文化自信具有重要意义。

人物生平

1955年

刘静兰出生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后来成为剪纸(包头剪纸)领域的杰出代表。

青少年时期

开始学习和接触剪纸(包头剪纸)这一传统文化艺术,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中年时期

通过长期的实践与研究,逐步掌握剪纸(包头剪纸)的精湛技艺,形成了独特的艺术风格。

第4批

被文化和旅游部认定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剪纸(包头剪纸))代表性传承人,获得了国家的认可。

传承活动

积极开展教学、演出、展示等多种方式的传承工作,培养了众多优秀传承人才,推动剪纸(包头剪纸)的保护与发展。

主要成就

刘静兰在剪纸(包头剪纸)传承方面取得了突出成就:

被文化和旅游部认定为第4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剪纸(包头剪纸))代表性传承人,长期致力于剪纸(包头剪纸)的保护、研究和传承工作,积极收徒授艺,培养了众多优秀传承人才,为保护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做出了重要贡献。

刘静兰用毕生的坚守与付出,让剪纸(包头剪纸)这一珍贵的文化遗产在新时代焕发出新的生机与活力,其精神值得后人敬仰与传承。

本文档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档案资料
生成时间:2026年3月18日

此信息最后更新时间为:2026-3-19 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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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5 年 - 2018 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国少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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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加入中国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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