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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彦光隋公元541年-601年 甘肃省平凉人物 梁彦光(534年—593年),字修芝,安定乌氏(今宁夏固原)人,魏秦、华二州刺史梁茂之孙。北周至隋朝官员,历仕西魏、北周,隋朝官至使持节上柱国,封华阳公,卒赠冀定青瀛四州刺史,谥号“襄” 。 梁彦光七岁以孝行闻名,曾寻得紫石英治愈父疾。西魏大统末年入太学,起家秘书郎。北周时期历官至舍人上士、小驭下大夫。隋初任岐州刺史,推行惠政,境内出现嘉禾连理异象,获隋文帝诏书褒奖并赐物。自请复任相州刺史后严惩豪猾,设立乡学延请大儒,通过季考奖惩引导风俗,曾感化酗酒不孝者焦通。开皇十三年卒于任,时年六十,归葬小陵原。其子梁文让在平叛中力战身亡,追赠通议大夫。 岐州民俗朴实厚道,彦光守岐州时,奖励农桑,民得安居乐业,连年丰收,数年赋税收入均为全国第一。隋文帝于开皇二年(582)至岐州巡察,以为彦光颇有政绩,先后赐其粟五百斛,物三百段,御伞一枚,钱五万。不久,又迁任相州剌史。年60卒于任所。 早期经历 梁彦光少岐嶷,有至性,其父每谓所亲曰:“此儿有风骨,当兴吾宗。”七岁时,父遇笃疾,医云饵五石可愈。时求紫石英不得。梁彦光忧瘁不知所为,忽于园中见一物,梁彦光所不识,怪而持归,即紫石英也。亲属咸异之,以为至孝所感。 西魏大统末(551年),进入太学,略涉经史,行事有规检,造次必以礼。解褐秘书郎,时年十七。时人赞曰:“子与颜含皆少有操行,以孝闻。其孝感动上天,靖之义也。” 北周时期 周受禅,迁舍人上士。武帝时,累迁小驭下大夫。母忧去职,毁瘁过礼。未几,起令视事,帝见其毁甚,嗟叹久之,频蒙慰谕。后转小内史下大夫。建德中,为御正下大夫。从帝平齐,以功授开府、阳城县公,邑千户。宣帝即位,拜华州刺史,进封华阳郡公,增邑五百户,以阳城公转封一子。寻进位上大将军,迁御正上大夫。俄拜柱国、青州刺史,属帝崩,不之官。 隋朝时期 隋高祖受禅,以为岐州刺史,兼领岐州宫监,增邑五百户,通前二千户。甚有惠政,嘉禾连理,出于州境。开皇二年,上幸岐州,悦其能,乃下诏曰:“赏以劝善,义兼训物。彦光操履平直,识用凝远,布政岐下,威惠在人,廉慎之誉,闻于天下。三载之后,自当迁陟,恐其匮乏,且宜旌善。可赐粟五百斛,物三百段,御伞一枚,庶使有感朕心,日增其美。四海之内,凡曰官人,慕高山而仰止,闻清风而自励。”未几,又赐钱五万。后数岁,转相州刺史。彦光前在岐州,其俗颇质,以静镇之,合境大化,奏课连最,为天下第一。及居相部,如岐州法。邺都杂俗,人多变诈,为之作歌,称其不能理化。上闻而谴之,竟坐免。岁余,拜赵州刺史,彦光言于上曰:“臣前待罪相州,百姓呼为戴帽饧。臣自分废黜,无复衣冠之望,不谓天恩复垂收采。请复为相州,改弦易调,庶有以变其风俗,上答隆恩。”上从之,复为相州刺史。豪猾者闻彦光自请而来,莫不嗤笑。彦光下车,发摘奸隐,有若神明,于是狡猾之徒,莫不潜窜,合境大骇。初,齐亡后,衣冠士人多迁关内,唯技巧、商贩及乐户之家移实州郭。由是人情险诐,妄起风谣,诉讼官人,万端千变。彦光欲革其弊,乃用秩俸之物,招致山东大儒,每乡立学,非圣哲之书不得教授。常以季月召集之,亲临策试。有勤学异等、聪令有闻者,升堂设馔,其余并坐廊下。 有好诤讼、惰业无成者,坐之庭中,设以草具。及大成,当举行宾贡之礼,又于郊外祖道,并以财物资之。于是人皆克励,风俗大改。有滏阳人焦通,性酗酒,事亲礼阙,为从弟所讼。彦光弗之罪,将至州学,令观于孔子庙。于时庙中有韩伯瑜,母杖不痛,哀母力弱,对母悲泣之像,通遂感悟,既悲且愧,若无自容。 梁彦光训谕而遣之。后改过励行,卒为善士。以德化人,皆此类也。吏人感悦,略无诤讼。 开皇十三年六月九日,卒于官,时年六十,追赠冀、定、青、瀛四州刺史,谥号“襄”。同年十一月丁酉朔廿四日庚申(公历593年12月22日),安厝于小陵原陵泉乡黄渠里(今西安市长安区缪家塞) 。 人物评价 《北史》:内怀直道,至诚待物,故得所居而化,所去见思。”让后人得到的启发是:“善为水者,引之使平,善化人者,抚之使静。水平则损于堤防,人静则不犯于宪章。”以达到这种安定团结的大治局面。 亲属成员 祖父:梁茂,魏秦、华州刺史。 父亲:梁显,北周邢州刺史。 长子:梁文谦,仪同三司、上州刺史、饶州刺史、鄱阳太守、卫尉少卿,流死于桂林。 少子:梁文让,阳城公、鹰扬郎将。讨伐杨玄感叛乱,力战而死,追赠通议大夫。 同年(公元541年)出生的名人:萧大球 此信息最后更新时间为:2026-3-25 22: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