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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利弗·哈特(Oliver Hart)1948年生于英国伦敦,1974年获得美国普林斯顿大学博士学位 。他因在契约理论领域的开创性贡献,与芬兰经济学家本特·霍姆斯特罗姆共同获得2016年诺贝尔经济学奖。 奥利弗·西蒙·达维多维奇·哈特1948年10月9日生于英国伦敦,成长于书香门第,父母均为知识分子,浓厚的学术氛围让他自幼对逻辑与思辨产生兴趣。他早年就读于剑桥大学国王学院,1969年以优异成绩获数学学士学位,毕业后短暂投身剑桥应用经济学系研究,随后转向经济学理论深造,1972年获华威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1974年于普林斯顿大学斩获经济学博士学位,博士论文聚焦厂商理论,为后续学术研究埋下伏笔。 博士毕业后,哈特开启执教生涯,1974-1975年任埃塞克斯大学讲师,1975年重返剑桥大学,历任经济学讲师、教授,期间深耕产业组织与企业理论,逐步形成独特的学术视角。1980年他移居美国,先后在麻省理工学院、斯坦福大学担任客座教授,1984年正式加盟哈佛大学,1993年起任哈佛大学经济学教授,2000-2003年担任哈佛大学经济系主任,凭借扎实的理论功底与严谨的治学态度,成为哈佛大学经济学领域的标杆性人物。 哈特的学术贡献集中于**不完全契约理论**,他与桑福德·格罗斯曼、约翰·穆尔等学者合作,突破传统完全契约理论的局限,构建起全新的企业产权与控制权分析框架。他提出,现实中契约无法涵盖所有未来可能的情况,即“不完全契约”,而产权与控制权的配置,是解决契约不完全性的核心机制——企业所有权本质上是剩余控制权的归属,这种权利分配直接影响企业的投资决策与经营效率。 基于这一理论,哈特深入分析企业并购、破产重整、金融监管等现实问题,为公司治理结构设计提供理论依据。他的研究成果广泛应用于反垄断政策、破产法改革、公共服务私有化等领域,例如在公共服务领域,他提出政府应保留对基础设施的剩余控制权,以平衡效率与公共利益,其理论深刻影响全球经济学界与政策制定层面。 哈特的学术成就备受国际认可,1988年当选美国计量经济学会会士,1990年入选英国不列颠学会会员,2001年成为美国艺术与科学学院院士,2008年当选美国国家科学院院士。2016年,他与本特·霍尔姆斯特伦因“对契约理论的贡献”共同荣获诺贝尔经济学奖,这一奖项是对其学术生涯的最高肯定。 如今,年逾七旬的哈特仍活跃在学术前沿,持续关注数字经济时代的契约理论创新,致力于推动理论研究与现实问题的结合。他不仅是经济学领域的思想巨擘,更是桃李满天下的教育家,培养的众多学生已成为全球经济学界的中坚力量,其学术思想与研究方法,至今仍深刻影响着新一代经济学家的探索方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