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级非遗
文化传承
艺术保护
民间文化
刘昌寿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出生年份:1933
遗产项目:古琴艺术
地 区:香港特别行政区
在中华大地广袤的文化土壤中,非物质文化遗产是祖先智慧与创造力的结晶。刘昌寿,正是这份宝贵遗产的守护者之一。
刘昌寿:古琴艺术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
刘昌寿,男,汉族,1933年8月生,广东省潮州市人。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古琴艺术代表性传承人。生于乐器世家,祖父于潮州创立“蔡福记”乐器店,父亲后迁店香港。20世纪50年代,师从寓居香港的浙派琴家徐文镜学得传统斫琴技艺,并逐步形成自己的斫琴规范。斫琴技艺遵照古法,主要以桐、杉、楸、梓等木为坯,以鹿角灰混合生漆为灰胎,面罩生、熟漆。选料、开料、刨琴面、挖共鸣箱、打磨及上弦等工序,均独力完成,约需二百个小时。20世纪60年代以来,为香港和海外琴人斫制古琴二百余张,修复历代老琴逾百张。1993年起,开设斫琴研究班,持续至今,在香港延续了琴人自斫琴的传统。
基本信息
姓名:刘昌寿
出生年份:1933年
申报地区:香港特别行政区
传承批次:第5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
传承项目:古琴艺术
传承人简介
刘昌寿长期致力于古琴艺术这一传统文化艺术的保护、传承和弘扬工作。通过多年的实践与积累,他(她)掌握了古琴艺术的精湛技艺,为中华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做出了重要贡献。
作为第5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刘昌寿承担着传承这一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使命,通过教学、演出、展示等多种方式积极开展传承工作,为下一代培养了众多优秀传承人才。
传承项目介绍
古琴艺术是中国优秀的传统文化艺术形式,具有悠久的历史和深厚的文化内涵。作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它凝聚了中华民族的智慧与创造力,对于维护文化多样性、增强文化自信具有重要意义。
人物生平
1933 年
刘昌寿出生于香港特别行政区,后来成为古琴艺术领域的杰出代表。
青少年时期
开始学习和接触古琴艺术这一传统文化艺术,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中年时期
通过长期的实践与研究,逐步掌握古琴艺术的精湛技艺,形成了独特的艺术风格。
第5批
被文化和旅游部认定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古琴艺术)代表性传承人,获得了国家的认可。
传承活动
积极开展教学、演出、展示等多种方式的传承工作,培养了众多优秀传承人才,推动古琴艺术的保护与发展。
主要成就
刘昌寿在古琴艺术传承方面取得了突出成就:
被文化和旅游部认定为第5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古琴艺术)代表性传承人,长期致力于古琴艺术的保护、研究和传承工作,积极收徒授艺,培养了众多优秀传承人才,为保护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做出了重要贡献。
刘昌寿用毕生的坚守与付出,让古琴艺术这一珍贵的文化遗产在新时代焕发出新的生机与活力,其精神值得后人敬仰与传承。
本文档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档案资料 生成时间:2026年3月18日
此信息最后更新时间为:2026-3-19 1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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