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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丽娟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出生年份:1933
遗产项目:湖剧
地 区:浙江省湖州市
在中华大地广袤的文化土壤中,非物质文化遗产是祖先智慧与创造力的结晶。许丽娟,正是这份宝贵遗产的守护者之一。
许丽娟:湖剧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
许丽娟,女,汉族,1933年6月生,浙江省吴兴县人。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湖剧代表性传承人。1950年开始学习湖州摊簧,受艺于父亲许云天。1952年加入同乐湖剧团(湖州市湖剧团的前身),擅演多种摊簧小戏。初攻小生,塑造了柳毅(《龙女牧羊》)、吴南岱(《胭脂》)、李世忠(《麒麟带》)、徐元宰(《玉蜻蜓》)、况钟(《十五贯》)、朱三(《朱三刘二姐》)、周文宾(《王老虎抢亲》)、李世民(《程咬金戏谏小唐皇》)等角色,后又饰演了林辉英(《太湖洪浪》)、阿庆嫂(《芦荡火种》)、罗母(《陆雅臣》)等旦角。与他人合作撰写《湖剧发展史》,热心于湖剧的传承教学,培养了众多学生。
基本信息
姓名:许丽娟
出生年份:1933年
申报地区:浙江省湖州市
传承批次:第5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
传承项目:湖剧
传承人简介
许丽娟长期致力于湖剧这一传统文化艺术的保护、传承和弘扬工作。通过多年的实践与积累,他(她)掌握了湖剧的精湛技艺,为中华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做出了重要贡献。
作为第5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许丽娟承担着传承这一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使命,通过教学、演出、展示等多种方式积极开展传承工作,为下一代培养了众多优秀传承人才。
传承项目介绍
湖剧是中国优秀的传统文化艺术形式,具有悠久的历史和深厚的文化内涵。作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它凝聚了中华民族的智慧与创造力,对于维护文化多样性、增强文化自信具有重要意义。
主要成就
许丽娟在湖剧传承方面取得了突出成就:
被文化和旅游部认定为第5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湖剧)代表性传承人,长期致力于湖剧的保护、研究和传承工作,积极收徒授艺,培养了众多优秀传承人才,为保护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做出了重要贡献。
许丽娟用毕生的坚守与付出,让湖剧这一珍贵的文化遗产在新时代焕发出新的生机与活力,其精神值得后人敬仰与传承。
本文档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档案资料 生成时间:2026年3月18日
此信息最后更新时间为:2026-3-19 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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